中国网财经2月16日讯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认真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以下简称“双减”工作)的相关要求,促进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有序健康发展,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北京市教育移动应用审核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机制,推动教育移动应用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面向学龄前儿童培训的教育移动应用一律停止运行。非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按照要求通过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平台提交备案申请,由市教委按照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进行备案。非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中小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不得利用直播功能开展学科类培训,平台类的移动应用不得为非合规机构利用直播功能提供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