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18日讯 近日,东莞农商银行发布公告显示,根据东莞市政府于2022年2月15日印发的文件,为落实广东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总体部署,推动东莞农商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打造在广东省领先、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优质农商银行集团,经广东省政府同意,东莞农商银行和广东普宁农商银行的管理权从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整体移交至东莞市政府,并由东莞市政府委托东莞农商银行协助管理广东普宁农商银行,协助做好广东普宁农商银行日常治理和经营管理,指导督促广东普宁农商银行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推动其持续良好发展。具体委托协助管理事项包括党组织、团组织、工会组织、干部管理、人事档案、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考核评价等。
根据公告,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于2005年,根据广东省政府授权,履行对广东省农商行(农信社)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广东普宁农商银行前身是普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6年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改制为广东普宁农商银行,主要在广东省揭阳普宁市从事银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