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建立区域、学校双层遴选机制。劣质服务、违规项目将被清退。
“双减”之下,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学校课后服务的补充力量。进入校园后,如何规范其办学行为,进而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受到民众的广泛关注。
基于此,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相关指导意见,提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应遵循双层遴选原则,即建立区域、学校双层遴选机制。
在区域层面,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分工负责,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在遴选方式上,培训机构可向属地主管部门自主申报。科技、文旅、体育等属地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行业专家、教育专家参与评审。
指导意见提出,评审专家应当从各地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产生。评审过程应当有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
学校则在区域“白名单”范围内进行二次遴选,并通知申报机构进行项目集中展示。
在展示环节,学校将按一定比例推选相关教师、学生、家长等群体代表,对展示项目进行评议。评议一般采用投票方式,赞成票的门槛比例一般不得低于70%,没有达到赞成票门槛比例的项目不得引入校园。
指导意见还规定,首次招选项目一般签定1年期合同。如果师生、家长对培训项目满意度比较高,可续签1次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续签合同期满后重新招选。
为保证质量,属地主管部门将对“白名单”内的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评估工作,内容包括质量评估,以及学生、教师、家长等对机构及项目的满意度测评。
若出现培训机构未按合同约定派出项目专业师资提供相应服务;项目管理者及师资不服从学校统一管理,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项目评估结果差,未通过第三方机构测评,教师、学生、家长的平均满意率明显偏低;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机构人员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学校将终止履行合同。
若培训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培训机构恶意在学校招揽生源,扰乱学校招生、教学秩序,学校将终止合同,机构也将退出“白名单”;若培训机构因违规被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主管部门应视情节轻重,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其作出暂停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或清理出“白名单”的决定。
同时,指导意见提出,各地应建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专班,由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召集。工作专班将定期研制本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联动落实安全保障、绩效评估、违规处置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