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4日讯(记者 郭伟莹 实习生 王国燚)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拉开帷幕。中国网财经记者近日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副院长孙洁今年带来多份提案。其中,一份提案聚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孙洁表示,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现就深化农村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改革建议:
(一)政府财政加大对乡镇村基层医疗机构投入力度
医改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的头等大事,保证财政补偿资金到位是推进医改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在实现医改最终目标的过程中,任何一项改革都需要政府财政的有效支持。各级政府要根据所了解的具体情况,通过科学的测算,制度详实的计划,落实必要的多渠道财政补偿资金。整个医改过程中,经费的保障是重点中的重点,难点中的难点。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项民心工程,也是责任工程。针对各地推进不平衡的问题,建议将医改纳入政绩考核,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地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采取与市、县领导约谈和通报等方式督促医改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对有能力而拖延投入的各级政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加快医改步伐。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分层次、有重点推进绩效分配机制改革。由于各地在财政、人员等方面的差异,绩效分配机制落实情况参差不齐,应着重加强三个层面的建设:一是积极组织基层人事管理人员参加国家层面的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分配研讨培训会,相互学习和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二是大力推进基层制定量化绩效考核指标,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可行的实施办法(细则),并可适时调整;三是加大专项督导力度,协助和指导基层把收入分配问题落实和解决好。为充分利用绩效考核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一是充分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明确医生的劳动服务费,并适当提高其在工资中所占比例,保证一线医务技术人员工资待遇高于二线管理后勤服务人员。二是关于基础工资与奖励工资的分配比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但需要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明确标准,真正实现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三是绩效考核工资应该及时兑现,各单位每个月都应对每个职工进行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并保证按月发放奖励性工资,真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积极探索人事制度改革相关措施。人事制度改革问题需要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观念的进一步认可。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系统的综合、协调和服务职能,积极与人事、财政等部门沟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适合国情的基层人事制度改革措施。
(三)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
1.切实为乡村医生身份转变创造条件
鼓励市、县制定具体政策,为乡村医生提供更多发展机会。建议卫生健康管理部门主动沟通协调,放宽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允许或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加考试,提升自我价值,为乡村医生的发展提供绿色通道。
2.建立稳定基层卫生队伍的保障机制
加大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力度,使人才能够“引得进、留得住、提得高”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卫生院“人多才少”的问题。健全村医养老保险制度。可以考虑村医按照民办教师待遇解决村医的名份问题,将村医列入到乡镇卫生院人员统筹管理内,真正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
3.建立和完善基层卫生队伍培训制度
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基层卫生服务人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逐步形成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采取有效措施,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业务人员进修实习创造机会与条件,对基层医务工作者进行分批次、分专业、有目的的培训,从而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县医院的卫生人员定期轮换到乡镇卫生院蹲点一年指导工作,凭业绩作为县医院卫生人员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