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6日讯(记者 畅帅帅)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特别是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这也明确了发展乡村产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农民增收的保障,是“三农”“三稳”的关键。全国人大代表、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宫明杰指出,目前,乡村产业建设尚存在一些短板,亟需采取得力措施加快解决。
受访者供图
宫明杰认为,存在的短板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经营规模小。我调研了部分本地农户,中小农户经营规模普遍较小,主要以家庭成员开展种植;并且小农户老龄化、兼业化、副业化严重,“老两口”成为农村中小规模种植的“主力军”。经营者年纪偏大,加上学历普遍不高,发展现代农业的精力、能力和体力明显跟不上,缺乏主动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强烈愿望和内在积极性。
二是带动主体缺乏。以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拉动传统农业升级、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当地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相对较好,但是对于产业的拉动还是力不从心,其作用也仅限于订单式收购农产品和吸纳部分就业,农民卖的大多还是“原字号”、“初字号”农产品。农村普遍缺少能组织联合农户的小微农业经营主体,也就是缺少能带头挑大梁的“能人群体”,仅靠零散的农户自我发展,很难“孕育”出现代农业。
三是三产融合机制建立困难。一方面,农村三产融合产业链条短。农产品“种植+加工”、“种植+销售”模式相对成熟,产业链大多止于二次融合,三次产业融合的企业大多处于产业价值链中低端,辐射带动能力弱。另一方面,利益联结模式有待完善。在发展农村“新六产”过程中,企业虽与农民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但相比具有优势的企业,分散的小农户是处于劣势。优势企业很少愿意从自己经营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鼓励小农户发展,甚至损害小农户利益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宫明杰提出建议:
一是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乡村大中专毕业生、在乡和返乡农民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大力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对符合一定标准、带动作用大、示范效果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政策针对性;培育一批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示范社,通过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服务指导等措施,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二是提高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水平。土地流转已经成为农民增收,实现生活富裕的重要途径。农民通过转包、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进行土地流转,获得土地流转资金,如土地流转租金、股权和红利等,同时种植大户和其他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流转获取了相对集中的土地,建设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高效益的农业园区,带来了农业整体效益的提高,小农户收益得以增加。
三是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政策,加大扶持和服务指导力度,打造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田园综合体。加快探索一二三产融合的机制,积极开展“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 的经营模式,与农户建立新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业升级、农民稳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