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10日讯(记者 燕山 曾蔷)近日,朝阳银行在“朝阳辟谣”发布公告称,根据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商行“一行一策”改革的总体要求,朝阳银行作为全省“打样行”正在有序推进资本补充相关工作。与此同时,朝阳银行在公告中澄清:该行拟战略引入国有资本,以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与辽沈银行无关。
据媒体报道,朝阳银行此前曾在其官网发布公告,该行将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增资方式入股朝阳银行的议案》。中国网财经记者浏览朝阳银行官网发现,以上公告目前已被删除。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1月28日,央行官网发布消息称,2021年1月2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省内城市商业银行整体改革工作。会议明确,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利用市场资源,挖掘地方潜力,通过申请新设组建一家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合并辽宁省内12家相关城市商业银行,稳中求进,打造产权清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治理完善的现代城市商业银行。通过梳理,当时辽宁省拥有15家城商行,除盛京银行、锦州银行2家港股上市银行,还包括鞍山银行、本溪银行、朝阳银行、丹东银行、抚顺银行、阜新银行、葫芦岛银行、辽阳银行、盘锦银行、铁岭银行、营口沿海银行、营口银行和大连银行。
2021年6月,总部位于沈阳市的辽沈银行正式开业,吸收合并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两家辽宁省内城商行,上文所述拟入股朝阳银行的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辽沈银行第一大股东。而对于包括朝阳银行在内的辽宁省内其余城商行的改革进展,依旧备受市场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朝阳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股份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位于辽宁省朝阳市,2008年6月组建朝阳市商业银行,2011年4月更名为朝阳银行。目前,朝阳银行在沈阳、抚顺、本溪、锦州、朝阳等城市设立分支机构72家,在职员工1598人。
在改革进展备受关注的同时,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朝阳银行的股东问题十分突出、近年来业绩也不理想。
根据朝阳银行2020年年报披露,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朝阳银行前十大股东中有五名股东存在多次成为被执行人或“老赖”的情况。具体来看,朝阳银行第三大股东中宏龙马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于2021年7月30日、2022年1月17日三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合计约5.16亿元;于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1月11日两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俗称“老赖”。第四大股东朝阳盘龙房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4.73万元。第五大股东辽宁中水亚田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2.12亿元。第七大股东辽宁万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2日两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合计约6162.84亿元;在2018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23日期间七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第九大股东朝阳飞马车辆设备股份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3612.14万元。
业绩方面,据朝阳银行披露的《2021年上半年信息报告》,截至2021年6月末,朝阳银行资产总额为1037.35亿元,较2020年末下降1.42%;负债总额为977.06亿元,较2020年末下降1.28%。上述报告未披露朝阳银行2021年上半年营收、净利情况。另根据朝阳银行发布的2020年年报,该行2020年在营业收入增长12.75%至14.15亿元的情况下,净利润下滑26.50%至2.94亿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朝阳银行拟引战国资、股东及业绩问题向该行相关负责人发送采访问题,截至发稿前未收到采访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