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14日讯(记者 王嘉浩)日前,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006.SH)发布公告称,其实控人、董事长曹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曹骥构成短线交易的违法行为,被浙江证监局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决定书》显示,2019年7月22日至今,曹骥任杭可科技董事长、总经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孔某萍系曹骥配偶。孔海萍证券账户在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间,累计买入“杭可科技”11,500股,成交金额1,003,021.49元,累计卖出“杭可科技”9,700股,成交金额880,077.00元,存在将持有的“杭可科技”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2021年9月27日,相关短线交易的实际获利37,188.94元已上缴公司。
浙江证监局认为,曹骥作为杭可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曹骥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杭可科技表示,本次行政处罚系对董事长曹骥个人的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同时将引以为戒,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加强自身及直系亲属对《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资料显示,杭可科技主营业务为各类可充电电池,特别是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后处理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