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29日讯(记者 杜丁)日前,北京师大教科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师大教科文”)因冒用北京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北师大”)名义办学,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赔40万元,并要求“师大教科文”在其官方网站中连续48小时发布声明,“消除其涉案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北师大造成的不利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8月,北师大“清尘计划”维权打假第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作为被告的师大教科文因违规冒用北师大名义举办培训,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向北师大赔偿经济损失共40万元。
据了解,师大教科文在其举办的八期“全国校长专业高级研修班”中,宣称其“依托于北师大”、“由北师大颁发结业证书”,并在培训班现场悬挂的图标上冠以“北京师范大学培训班”或“北京师范大学研修班”字样。北师大认为,该公司未经授权冒名办学,又对外宣传其与北师大的关系,足以诱导公众误认为其提供的是北师大的教育培训服务,对学校办学声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认定师大教科文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北师大的涉案商标权,并构成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师大教科文公司就其商标侵权行为赔偿北师大20万元,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北师大20万元,共计赔偿数额为40万元。
一审判决后,师大教科文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上诉,但二审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支持了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一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图片来源:师大教科文官方网站
在二审判决公布后,中国网财经记者打开师大教科文公司官方网站,在首页发现一则《关于师大教科文与北京师范大学关系的说明》。
《说明》称:师大教科文成立于2017年1月10日,前身是京师三人行(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成立,由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夕阳红教科文开发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培训项目孵化而来,公司独立经营,不隶属于北京师范大学。
《说明》同时提到,公司虽然是在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夕阳红教科文开发中心授权培训项目孵化而来, 但也是独立法人企业,品牌主体“师大教科文”和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夕阳红教科文开发中心只是项目授权关系,且现在授权已到期截止,和北京师范大学及京师夕阳红教科文开发中心再无任何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