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11日讯 今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其中提到,公交都市建设要构建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建立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制度、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制度和票制票价动态调整机制。
《管理办法》共有七章四十一条,包括总则、建设内容、创建申报、组织实施、验收命名、动态评估、附则。
建设内容方面,《管理办法》指导创建城市根据城市特点,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交通出行结构,逐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并从规划建设、车辆装备、智能化建设、运营安全、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管理办法》规定,公交都市建设要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要求,构建慢行交通体系,合理引导小汽车出行,改善绿色出行环境,提升绿色出行比例。要提高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比率,合理布局建设充换电设施,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绿色低碳发展。
公交都市建设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推广“出行即服务”理念,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慧运营监管、企业智能调度、出行信息服务、大数据决策支持等系统建设,为乘客提供城市公共交通实时出行信息服务,提升城市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提高非现金支付比率。
此外,《管理办法》还指出,公交都市建设要构建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建立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制度、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制度和票制票价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界定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范围,对实行低票价、减免票、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要给予补贴和补偿,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和补偿按时拨付到位。
创建申报方面,《管理办法》明确,公交都市创建优先选择城市人口较为密集,城市公共交通需求量大、发展水平较好,有明确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扶持政策的城市。申报公交都市创建的城市,原则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城区常住人口在50万人以上;(二)城市具备一定的公共交通及绿色出行发展基础,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三)城市已编制或出台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及专项规划等。同时,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较好的小城市参与公交都市创建,构建绿色出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