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4月21日,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立新能源”)首发申请将上会,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亮、席睿。立新能源拟于深交所主板上市,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3,3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拟募集资金8.63亿元,其中,3.00亿元用于伊吾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9300.00万元用于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6246.64万元用于奇台县小红山8MW分散式风电项目,4.0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立新能源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新能源集团直接持有立新能源44,220.15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63.17%,通过国有基金间接持有立新能源183.34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26%,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44,403.49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63.43%,为立新能源控股股东。新疆国资委持有新能源集团100.00%股权,系立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7,180.57万元、62,259.24万元、65,320.92万元、42,059.9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7,169.99万元、62,248.66万元、65,043.94万元、42,054.71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5,026.48万元、46,751.30万元、39,123.71万元、18,228.85万元;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1.14、0.75、0.60、0.43。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幅度大。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的净利润分别为9,929.82万元、10,750.30万元、11,788.04万元、7,112.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492.46万元、10,086.04万元、11,789.09万元、7,104.43万元;扣非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467.86万元、9,818.46万元、11,756.25万元、7,005.7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504.87万元、35,795.49万元、29,766.23万元、14,088.54万元;公司净现比分别为6.50、3.33、2.53、1.98。
立新能源的ROE出现两连降。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90%、9.15%、7.50%、4.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88%、8.91%、7.48%、3.95%。
公司逾六成主营业务收入来自电价补贴收入。招股书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收取新能源电价补贴款金额分别为47,609.49万元、24,588.46万元、17,947.42万元、1,321.44万元,占当期确认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5.60%、57.12%、40.12%、5.13%。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的电价补贴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31%、69.16%、68.77%、61.25%。
截至2021年6月30日,立新能源的资产总额为670,754.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0,388.14万元,非流动资产460,366.45万元;负债总额为489,609.10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等。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为10,757.39万元,长期借款为410,295.68万元,应付票据为1,147.46万元,应付账款为18,238.39万元,其他应付款为2,005.89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合计42.11亿元。
2018年、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立新能源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74.86%、71.73%、73.14%、72.99%;流动比率(倍)分别为1.48、1.75、1.83、2.69;速动比率(倍)分别为1.48、1.75、1.83、2.69。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平均值分别为56.10%、57.37%、64.52%、63.31%;流动比率(倍)平均值分别为1.62、1.45、1.41、1.78;速动比率(倍)平均值分别为1.59、1.43、1.39、1.76。
公司应收账款远超营业收入。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立新能源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2,735.18万元、95,386.23万元、129,446.44万元、159,800.33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27.20%、153.21%、198.17%、379.93%。
立新能源表示,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电价补贴款,根据相关规定需逐级申报纳入补贴目录或补贴清单,发电项目列入补贴目录或补贴清单后可获得可再生能源补贴,且可再生能源补贴结算周期较长,进而使得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余额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0.78次、0.74次、0.58次、0.29次,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平均值分别为1.34、1.08、0.95、0.49。
立新能源招股书表示,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较高,最大客户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占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4.56%、95.04%、94.76%和93.80%。2018-2020年度,公司运营的电站均位于新疆自治区内,公司主要售电客户为国网新疆和锦龙电力,不存在新增客户。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情况,与主要客户的交易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工程安装、咨询服务和勘察设计、运行设备采购、运行维护服务等。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6月交易总额分别为944.87万元、1,636.45万元、25,049.74万元、2,175.73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89%、38.51%、21.42%、46.14%。
主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IPO拟募资8.63亿
立新能源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公司经营范围为:风电、光伏/光热电、水电、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地热的清洁能源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对外投资。
新能源集团直接持有立新能源44,220.15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63.17%,通过国有基金间接持有立新能源183.34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26%,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44,403.49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63.43%,为立新能源控股股东。新疆国资委持有新能源集团100.00%股权,系立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
立新能源拟于深交所主板上市,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3,3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拟募集资金8.63亿元,其中,3.00亿元用于伊吾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9300.00万元用于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6246.64万元用于奇台县小红山8MW分散式风电项目,4.0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分红1000万元
关于近三年公司股利分配情况,立新能源的招股书显示,2018年10月18日,新风投资股东新能源集团作出《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股东决定》,决定将公司截止2018年10月31日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8,000.00万元分配给公司股东。
2018年12月28日,新风投资股东新能源集团重新作出股东决定,对2018年10月18日的新风投资股东决定做出修改,修改后将截止2018年10月31日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000.00万元分配给公司股东。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实际分配利润1,000.00万元。
新风投资,全称“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立新能源的前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幅度大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7,180.57万元、62,259.24万元、65,320.92万元、42,059.9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7,169.99万元、62,248.66万元、65,043.94万元、42,054.71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5,026.48万元、46,751.30万元、39,123.71万元、18,228.85万元;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1.14、0.75、0.60、0.43。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的净利润分别为9,929.82万元、10,750.30万元、11,788.04万元、7,112.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492.46万元、10,086.04万元、11,789.09万元、7,104.43万元;扣非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467.86万元、9,818.46万元、11,756.25万元、7,005.7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504.87万元、35,795.49万元、29,766.23万元、14,088.54万元;公司净现比分别为6.50、3.33、2.53、1.98。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90%、9.15%、7.50%、4.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88%、8.91%、7.48%、3.95%。
逾六成主营业务收入来自电价补贴收入
招股书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收取新能源电价补贴款金额分别为47,609.49万元、24,588.46万元、17,947.42万元、1,321.44万元,占当期确认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5.60%、57.12%、40.12%、5.13%。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的电价补贴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31%、69.16%、68.77%、61.25%。
2021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72.99%
截至2021年6月30日,立新能源的资产总额为670,754.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0,388.14万元,非流动资产460,366.45万元;负债总额为489,609.10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等。
2018年、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立新能源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74.86%、71.73%、73.14%、72.99%;流动比率(倍)分别为1.48、1.75、1.83、2.69;速动比率(倍)分别为1.48、1.75、1.83、2.69。
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平均值分别为56.10%、57.37%、64.52%、63.31%;流动比率(倍)平均值分别为1.62、1.45、1.41、1.78;速动比率(倍)平均值分别为1.59、1.43、1.39、1.76。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为10,757.39万元,长期借款为410,295.68万元,应付票据为1,147.46万元,应付账款为18,238.39万元,其他应付款为2,005.89万元。
应收账款远超营业收入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立新能源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2,735.18万元、95,386.23万元、129,446.44万元、159,800.33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27.20%、153.21%、198.17%、379.93%。
立新能源表示,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电价补贴款,根据相关规定需逐级申报纳入补贴目录或补贴清单,发电项目列入补贴目录或补贴清单后可获得可再生能源补贴,且可再生能源补贴结算周期较长,进而使得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余额逐年增加。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0.78次、0.74次、0.58次、0.29次,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平均值分别为1.34、1.08、0.95、0.49。
立新能源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发电项目平均并网时间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较晚,发电项目纳入补贴目录时间主要集中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2018年6月)。第七批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发电项目的审核时间较长。未纳入补贴目录或补贴清单的项目,暂时不能获得新能源补贴电费的结算,因此相关发电项目的应收补贴款自并网发电时滚动影响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使得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递增,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客户集中度较高
立新能源招股书表示,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较高,最大客户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占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4.56%、95.04%、94.76%和93.80%。
立新能源表示,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是由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需要获取项目所在地区电网企业的许可才能将电站并网接入至当地电网,根据《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公司所生产电力由所属电网公司全额收购。公司通过与所属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进行电力销售,因此,地方电网公司为公司的主要购电客户。2018-2020年度,公司运营的电站均位于新疆自治区内,公司主要售电客户为国网新疆和锦龙电力,不存在新增客户。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情况,与主要客户的交易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021年1-6月关联采购占采购总额比例为46.14%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工程安装、咨询服务和勘察设计、运行设备采购、运行维护服务等。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6月交易总额分别为944.87万元、1,636.45万元、25,049.74万元、2,175.73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89%、38.51%、21.42%、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