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19日讯(记者 杜丁)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广灵四路店在某外卖平台发布“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使用药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内容,被罚款31000元。
通报称,经调查,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广灵四路店在某外卖平台上开设网店“海王星辰健康药房(广灵店)”,并于2021年12月8日在网店首页的滚动窗口对外发布了“岡本 岡本真正的 001 人气爆款七折起”并配有图片的宣传内容,用于宣传当事人经营的岡本避孕套产品,点击该滚动窗口可链接至岡本避孕套产品的销售界面进行购买。
根据上述宣传内容所处的位置,宣传的内容以及链接引导情况,上述宣传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医疗器械广告。该店在某外卖平台上发布的上述广告宣传未包含有“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和“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的内容以及“粤广审准许字[2021]第 001792号”的内容。
经核查该店提供的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粤广审准许字[2021]第 001792 号)及后附广告样件,经批准的岡本避孕套广告的内容为“岡本旗下最薄 真正的 001”并配图片,与其发布的广告内容不一致。
另外,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广灵四路店在另外一家外卖平台上开设网店“海王星辰(上海广灵路店)”,并于2021年12月8 日在网店首页的滚动窗口对外发布了“岡本 岡本真正的001人气爆款七折起”并配有图片的宣传内容,用于宣传当事人经营的岡本避孕套产品。执法人员也发现了上述同样问题。
通报显示,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广灵四路店在两家外卖平台中发布的冈本避孕套广告中含有“人气爆款七折起”的内容,该内容通过“人气爆款”、“七折起”等诱导性内容,试图将该款避孕套产品宣传为热销产品,怂恿消费,符合《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所指的发布含诱导性内容的医疗器械广告的情形。
又查,该店的员工未对由深圳万生堂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给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的广告内容进行修改即将相关内容上传至上述两家外卖平台发布。
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涉案广告;责令消除涉案广告的影响;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
资料显示,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6日,该公司具有132处分支机构。深圳市海王易点药医药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深圳市海王星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深圳市海王易点药医药有限公司大股东。
海王星辰在2007年于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成为第一家在纽交所上市的中国药品零售企业。资本注入后,海王星辰规模迅速扩大,通过品牌加盟,如今全国已有超过3600家门店。
根据媒体报道,2019年5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海王星辰和天津通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罚款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