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1日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最新疫情防控情况。截至4月20日24时,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重型患者139例、危重型患者20例。新增本土死亡病例8例,平均年龄77.5岁,最大年龄93岁,死亡的直接原因均为基础疾病所致。同时,上海20日出院出舱人数为20297例,出院出舱人员较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吴乾渝表示,有基础性疾病的阳性感染者,尤其是老年人,出现重症风险高。在治疗过程中,要特别加强监测预警,同时及早干预,防止轻症转重症。
吴乾渝介绍,为保障疫情期间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上海市防控办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上海市民就医流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等单位不得以查验核酸阴性证明作为就医、转送病人和接诊的限制。
“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推诿或延误治疗。”吴乾渝说,对于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但需要紧急救治或入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有关医疗机构要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合理设置缓冲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开展快速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排除新冠后再转入普通病房。急救中心要安排急救车辆要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运救治需求。
吴乾渝表示,上海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日常的院感防控,指导医务人员、工勤人员等严格按照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加强院感管理。确保急诊、发热门诊、血透室、重症监护室、产科、新生儿科等科室不停诊,将对其他门诊和住院服务产生的影响减到最小,基本医疗服务不中断。
“医疗机构如发现有阳性感染者,在医疗救治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调,及时排查风险人员,按规范开展环境消杀,符合条件后立即开诊。”吴乾渝说。
近日,上海在国家卫健委的指导下制定了《上海市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对孕产妇的就诊流程作了明确规定。对于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但需要紧急救治或入院治疗的临产或危重孕妇,助产医疗机构将孕妇收治在缓冲区、隔离病房或隔离产房,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开展快速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遇到阳性感染者,采取快封、快筛、快消、快解等措施确保及时恢复开诊。
此外,据统计,目前上海有保供、寄递等一线在岗人员近1万人。累计有4000名多名因小区封控等原因还未返岗的快递小哥积极投身到社区志愿服务中。目前,全行业日均保供应运输车辆近1300辆,每日运送生活物资达6000吨。累计运送药品1221箱,惠及23480户居民。4月1日至19日,全行业参与保供应运输车辆累计约2.4万辆次,运送生活物资累计约13.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