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江苏省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的总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求,为多层次满足缴存职工合理的住房需求,结合无锡市实际,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提到,提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至每人每年15000元。取消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名下有还贷记录不能办理租房提取的限制条件。
同时,上调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
《通知》明确,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
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无锡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挂钩,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调整为100万元。
此前,无锡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始于2019年。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9年9月2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意见》对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60万元;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挂钩:每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月收入的60%。
值得一提的是,同日江苏省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积极推动改善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家庭居住条件的通知》,其中明确,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的无锡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限购区域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上述新规提到,凡有改善居住条件意愿的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家庭,凭男女双方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到现居住地的街道(镇)办理《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家庭认定证明》,持本证明享受相关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