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保险资金存款业务,细化相关监管规则,银保监会近日向各保险机构下发通知,就保险资金存款银行的资质明确了相关监管口径。
2018年发布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保险资金应当选择“最近三年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商业银行作为存款银行。
上述通知称,其中,“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商业银行存在以下情形:
第一,存在被监管部门通报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第二,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第三,非法查询、冻结、扣划存款;第四,工作人员贪污、挪用、侵占本银行或者客户的资金;第五,商业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因犯金融诈骗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第六,其他影响存款安全的情形。
通知称,其中,如商业银行某一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上述第二至六项情形的,该行总行及其他分支机构资质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