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规模达新高,就业如何保障?”“一季度就业形势如何?”“劳动者不愿当工人怎么办?”“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如何保障?”……
27日,人社部召开2022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对这些热点问题,一一作出回应。
一季度就业形势如何?
——全国城镇新增就业285万人
会上介绍,今年以来,国际形势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影响持续,对就业造成了一定压力,但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就业局势总体保持基本稳定。
一季度全国城镇新增就业28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6%;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5%,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人社部表示,将全力支持企业稳定扩大就业。落实失业保险支持稳岗和培训系列举措,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部分特困行业实行社会保险费阶段性缓缴政策,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继续实施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补贴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稳定扩大企业吸纳就业规模。
除此之外,还将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聚焦困难问题,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城乡基层岗位募集计划,接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和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积极拓展就业渠道,扎实做好服务保障。稳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加强地区间劳务协作和信息对接,推进劳务品牌建设,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就业帮扶行动。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健全就业援助机制,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毕业生规模达1076万!如何保障就业?
据人社部介绍,今年,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1076万新高,在国内外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的情况下,促进就业的任务更重。
人社部表示,下一步,将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毕业生不同时段的求职需求,与有关部门一起发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点有四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加力渠道拓展。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推进政策落实打包快办,加快政策兑现,引导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城乡基层就业,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稳定事业单位、基层项目招聘招募,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同时,针对疫情影响,指导各地调整优化公共部门考试招录的时间安排,为毕业生求职留出时间窗口。
二是加力岗位推送。继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将岗位信息、指导培训、创业扶持等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同时,接续开展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等活动,提早启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应对疫情影响线上线下大规模推送岗位,扩大社会参与面,推出更多有特色的行业专场招聘。
三是加力见习培训。深入推进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针对毕业生工作经验积累的需要,募集一批高质量的见习岗位,推出一批国家级见习示范单位,提升毕业生实践能力。同时,针对毕业生职业发展的需要,积极组织参加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培训质量,拓展新职业培训,支持毕业生实现技能就业。
四是加力困难帮扶。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早做好信息衔接,做实帮扶台账,畅通各类登记求助渠道,及时跟进提供实名制服务。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优先提供服务,优先推荐岗位。对长期失业青年,及时纳入就业失业管理服务,加强实践引导和分类帮扶,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就业市场。
总之,人社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创造积极条件,助力毕业生到各领域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劳动者不愿当工人怎么办?
当前,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在纵向晋升上存在“天花板”问题、职业技能水平与使用待遇不能有效结合等问题依然突出,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缺乏,这些都不能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
为解决这些问题,人社部表示,将在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设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或调整技能等级。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健全技能岗位等级设置,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与此同时,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突出技能人才实际贡献,通过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单独的技能津贴等方式,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如何保障?
人社部表示,今年,失业保险继续实施一系列阶段性、组合式稳就业保民生政策,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技能提升、兜底保障力度,积极助力“六稳”、“六保”。支持举措具体为“降、缓、返、补、扩”五个方面。
一是降,即延续降低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政策执行到2023年4月30日。
二是缓,即加大缓缴社保费力度。在前期对餐饮、零售、旅游3个特困行业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将行业实施范围扩展至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将缓缴险种范围扩展至养老保险。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是返,即提高稳岗返还标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一定比例失业保险费。倾斜支持中小微企业,明确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四是补,即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力度。在继续实施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继续放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基础上,将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拓展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同时,新增两项阶段性政策,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允许基金结余较多的统筹地区提取4%左右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五是扩,即延续实施扩围政策。在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的基础上,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今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向参保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