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安徽省“十四五”城市住房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其中提到,要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先满足新市民首套购房需求。拓展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
《规划》称,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以及发放租赁补贴和将政府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城市为重点,坚持小户型、低租金,科学布局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主要安排在城市建成区、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人房地联动。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另外,在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规划》提出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即通过盘活、新建、改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建立并完善租赁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支持国有住房租赁企业通过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筹集租赁房源,提高市场占有率,发挥带头和引领作用。支持品牌住房租赁企业做强做优,提升住房租赁企业的专业化水平。
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认真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落实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等政策。查处经营贷、消费贷、信用贷等违规用于购房,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十三五”时期,安徽省累计销售商品房46502.3万平方米,其中,销售商品住宅41376.7万平方米,比“十二五”时期增长68.6%。累计二手住宅成交12319.6万平方米,二手住宅与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套数的比值,由“十二五”时期1:6.5提高到“十三五”时期1:2.7。2020年,安徽省商品住宅销售面积8695.4万平方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逐步调整并接近合理区间,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成交比例逐步合理。另外,公租房新增竣工25.4万套、新增分配32.9万套。截至2020年末,安徽省已累计建设公租房94.7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