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近期有近400家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本栏认为,股权激励虽是好事,但也应该注意投资者的利益,不能用投资者的价值补贴高管及员工,只有双赢才能长久。
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让员工通过更加努力的工作来获得公司业绩的增长、股价的提升,然后让股东获得更多利润,同时员工也因为奖励股权获得自身的价值。员工好好干活与磨洋工区别较大,所以催生了奖金制度。但现在演变的结果是,奖金成为了工资的一部分,员工拿不到奖金反倒认为不正常,奖金也因此起不到激励的作用。于是股权激励成为了必要,同时也是管理层鼓励员工的一种常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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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近些年,很多股权激励也变了味。一方面是行权条件过于简单、行权价格过低,以至于员工并不需要太努力,只要公司业绩自然增长就能满足行权条件。而行权价格往往只有股价的一半,而且这一半还隐隐成了上限,不少公司想办法把行权价做到比半价还低。
此外,用于激励员工的股票来源也不再是增发新股,而是上市公司直接从二级市场回购。当然,如果是合理区间的回购,自然是好事。但有些上市公司拿着自有资金采取“高举高打”的方式,颇有些激进式回购的意思。这样的激励方式,让投资者异常反感,因为这样的股权激励可能会成为高管和员工侵蚀投资者权益的一种途径。
其实,投资者最担心的是股权激励成为上市公司赠予高管等人的一种福利。有些股权激励,条件太过简单,被激励对象基本属于躺赚,必然会引发投资者的质疑。既然是股权激励,就应该有较大的挑战,要不然与巨大的利益不相匹配。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在股权激励过程中,公司高管拿走了大部分的激励份额,少数核心员工拿走了剩下的部分。而绝大多数的员工无缘获得股权激励,于是拿不到股权激励份额的员工就会有出现反向激励的风险,股权激励一旦引发员工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状态,对于公司业绩反而有害,这些问题在上市公司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时都需要充分注意。
在本栏看来,股权激励的理想状态应该是,参与员工涉及到绝大多数甚至是全部员工;股权激励股票来源应该是上市公司增发的新股,可以通过远期股本认购权证形成;行权条件应该是最简单的股价驱动,即对于100元现价的股票,给员工110元行权价格的认购期权。这样只要公司业绩提升,股价上涨,员工就有机会通过行权获得自身的利润。而当员工行权获利的时候,股东也一定是获利的,这就能保证股东和员工的双赢,也才是最简单高效的股权激励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