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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6月27日讯 (记者 钟文鑫)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6月27日,迪丽热巴·迪力木拉提与深圳市龙岗区安杰朵食品商行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迪丽热巴诉称,被告经营店铺产品擅自使用原告肖像,并以原告为品牌代言人的形式用于产品销售、招商宣传,引起了消费者误解,给原告带来了经济损失。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店铺销售的代餐类饮品外包装上使用了迪丽热巴的1张肖像,已销2123件,由于被告未证明其已获得迪丽热巴授权,足以认定侵犯了迪丽热巴肖像权。最终,法院裁定被告道歉并赔偿迪丽热巴经济损失1.5万。
图片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