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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7月14日讯 (记者 钟文鑫)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日,DHC关联公司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因销售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化妆品,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14万余元,并没收违法物品。
图片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进口并对外销售的部分蝶翠诗男士保湿平衡霜、男士保湿平衡爽肤水含有“羟乙磷酸四钠”成分,为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发后,当事人及时下架并召回上述化妆品。
天眼查显示,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5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吉田嘉明,日本株式会社DHC97%控股上海蝶翠诗商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