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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消费既是时尚,也是责任。记者18日从山西省发改委获悉,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工信厅等6部门联合制定《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其间释放利好新能源汽车消费信号。
《方案》明确,山西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
其间,山西将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车船用LNG发展,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在新能源汽车下乡领域,山西将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推广适合农村居民出行需要、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
在公共交通领域,《方案》确定年度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车辆全部采用电动或甲醇汽车,逐步提高城市环卫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积极引导寄递企业新增或更新使用新能源车辆。
作为示范和引领,山西将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
为此,山西将新能源类汽车纳入全省车辆框架协议采购中,支持各级采购单位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5%,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
为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山西将提升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
《方案》要求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配建与使用规模相适应、运行需求相匹配的充(换)电设施设备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鼓励内部充(换)电设施设备向社会公众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