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王斌
居民有望自行申请暂停集中供热【 因暂停供热可能造成安全隐患或影响他人正常用热的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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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外出,希望家里的暖气暂时“停暖”几个月是否可行?未来,居民想临时暂停供热或是恢复供热,只要提前申请,就有望让家里暖气“休眠”了。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7月26日至8月1日,《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供热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哪些房屋可以申请暂停供热?如何申请?如何恢复?征求意见稿对相关内容予以明确。
暂停供热期原则上应为整个采暖期
据了解,近年来,市民通过来信来访、12345热线等方式,对暂停和恢复供热的意见建议逐渐增多。对于暂停供热范围、停热形式、停热时间和产生费用等有关事宜,本市目前还没有相关文件供供用热双方协商参考使用,所以双方容易因协商不一致产生矛盾纠纷。为指导居民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供热行为,保障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市城市管理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编制了《北京市居民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供热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供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热单位及居民用户协商参考使用。
征求意见稿对此提出,暂停和恢复供热的实施范围为“供热采暖合同约定的单套房屋全部区域”,这意味着,单套房屋内不应局部暂停或恢复供热。有暂停或恢复供热需求的用户,原则上应在当年9月30日前提出,与供热单位签订暂停和恢复供热协议,并缴纳供热设施基本费。暂停供热期原则上应为整个采暖期且至少为一个采暖期。
可能造成隐患或影响他人用热的不得办理
征求意见稿提出,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的用户,暂停供热时,供热单位宜将共用供热设施与用户自用采暖设施完全断开。不具备分户独立采暖系统型式的用户,有暂停供热需求且经供热单位评估符合暂停供热条件的,供热单位应办理停热手续,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方式进行停热。不符合暂停供热条件的,供热单位应书面告知用户原因。值得一提的是,因暂停供热可能造成安全隐患或影响他人正常用热的,不得办理暂停供热。
此外,征求意见稿对申请暂停供热的流程进行了明确。用户需首先自行“清障”。征求意见稿提出,供热单位同意用户申请后,用户需自行清理供热设施周边障碍物,障碍物也包含装修等,由供热单位对供热系统采取暂停或恢复供热措施。暂停和恢复供热产生的人工和材料费用由用户承担,供热单位需向用户提供相关费用明细。暂停供热期间,供热单位确需入户检查处置的,用户应予以配合。
协议期满供热单位应主动与用户确认是否恢复
在暂停供热期间,如果临时想要恢复供热,可行吗?征求意见稿提出,暂停供热期间,用户不应以任何形式连接供热设施自行恢复供热,如自行恢复,用户需补齐暂停供热所有采暖期全额采暖费。遇特殊情况,在确保安全稳定供热且不影响其他用户前提下,用户确需在采暖期内暂停或恢复供热的,需提前7日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缴纳本采暖期全额采暖费。
暂停供热期满,市民如需恢复供热,可别忘了提前“打招呼”。征求意见稿提出,供热单位在每年9月30日前和协议期满时,主动与用户确认是否有恢复供热需求。暂停供热协议期满,经供热单位确认用户不续签暂停供热协议的,供热单位应恢复正常供热;供热单位无法联系上用户的,按照继续暂停供热执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