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给予购房消费补助、享受购房契税补助、加大人口红利补助、鼓励企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等方面给予了多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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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对于个人在建德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并在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购房消费补助申请,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单套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
个人在建德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并在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理产权证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购房契税补贴申请,给予购房者已缴纳契税80%补贴。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的契税地方留存部分为上限,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两项补助可累计享受,购买二手住房的,比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标准,享受40%的补助。补助资金由市财政保障,额度为3000万元。自2022年9月8日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3000万元额度满即止。
对于外来人口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在人口红利补助方面,对在建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且是建德市常住居民,符合二、三孩家庭群体条件。生育二孩家庭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二孩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生育三孩家庭给予购房款3%的补助(三孩为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通知》还鼓励企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根据《通知》内容,2021年度亩均绩效评价为A类的规上工业企业,经认定的在建工作满一年(以在建缴纳社保满一年为准)的正式在岗人员,五人及五人以上联合在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开发商让利总房价5%的优惠,并在企业骨干员工享受开发商让利的基础上,政府和员工所在企业按1:1比例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每套补助最高各不超过总房价的5%,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企业员工以该优惠购买取得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此外,《通知》还提到,鼓励企业以员工福利房形式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优惠。
2021年亩均绩效评价为A类的规上工业企业以企业法人为产权所有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作为企业自身的员工福利房,按购买套数(原则上一次性购买5套以上,含5套)给予购买房产总价5%-7%的让利优惠及购买房产总价5%的政府一次性购房补助。企业以该优惠购买取得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在鼓励重点企业购买商品房方面,企业在列入重点上市培育、挂牌、兼并重组,或股改后做大、做强、做优过程中,对企业享受扶持额度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购买新建商品房。
本《通知》由建德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自2022年9月8日起实施,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