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统计局日前发布消息称:近年来广东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持续实施精准扶贫和整体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出台多项惠民惠农政策,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城乡差距不断缩小
2021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06元,2014—2021年年均名义增长9.2%。2021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7%,高于城镇居民1.6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6%,高于城镇居民2.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2年的2.70:1缩小至2021年的2.46:1。
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恩格尔系数持续下降。2021年广东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突破两万元,达到20012元,2013—2021年年均实际增长8.5%,比城镇居民年均增速高3.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速明显快于城镇。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从2012年的49.1%下降至2021年的39.3%。
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消费实现升级优化。广东农村居民居住条件更加宽松,家庭平均每百户空调、家用电脑、家用汽车等新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快速攀升。2021年末,广东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0.14平方米;平均每百户空调、家用电脑和家用汽车拥有量173.09台、36.02台和31.84辆,分别比2012年增长213.1%、13.7%和382.4%。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见成效,美丽乡村建设展新颜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绿色生活方式构建初显成效,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广东省委、省政府把农村环境保护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出台一系列的农村环境保护实施意见、行动计划等,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果,农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2021年底,全省99.7%的村(含涉农居委会)生活垃圾全部或部分集中处理,80.6%的村(含涉农居委会)生活污水全部或部分集中处理,90.7%的村(含涉农居委会)有公共厕所。
乡村风貌得到明显改善,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通过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借助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村容村貌得到整治提升。2021年底,全省1239个行政村及6763个自然村整村完成存量农房微改造,清拆破旧泥砖房322万间,清理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残垣断壁1.3亿余处,拆除违规建设田间窝棚16万余间,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园”67万余个。全省自然村创建成特色精品村、美丽宜居村分别达到1316个、12214个;570多条美丽乡村精品旅游线路,42个村庄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记者 涂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