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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月5日讯(记者 郭伟莹) 1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财险”)受让安达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保险”)整体保险业务的批复。
批复显示,同意华泰财险受让安达保险有限公司整体保险业务及相应的资产、负债。在保险业务受让过程中,要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保险业务受让合规、平稳推进,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另外,该项批复日期为2022年12月27日,而本次保险业务受让事项可溯源至两年前。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12月25日,经华泰保险集团与安达集团双方共同研究决定,并经监管部门原则同意,安达保险的财险业务将并入华泰财险。
据批复信息显示,2022年11月,2家“安达系”公司获批受让华泰保险集团35.88%股权,至此安达集团对华泰保险集团持股比例达83.22%。具体来看,安达北美洲保险控股公司持股33.4203%,安达天平再保险有限公司持股25.96%,安达美国保险公司持股12.911%,安达百慕大保险公司持股10.93%。
而安达集团最早于2002年7月开始入股华泰保险集团,当时由3家“安达系”公司首次持股22.13%,成为华泰保险集团第一大股东。2019年3月,另一家“安达系”公司安达百慕大保险入股华泰保险集团,安达集团对华泰保险集团持股升至26.18%。而2020年6月,安达天平再保险有限公司受让华泰保险集团股权,安达集团对华泰保险集团的持股比例增加至46.2%,超过三分之一,成为华泰保险集团的控制类股东。
根据2018年3月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保险公司股权三分之一以上,即为保险公司控制类股东。同时规定,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只能成为一家经营同类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控制类股东。投资人为保险公司的,不得投资设立经营同类业务的保险公司。
在此背景下,华泰保险集团与安达集团达成上述协定,本次保险业务受让事宜便由此而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院长助理王国军对中国网财经记者分析表示,本次保险业务受让逐渐完成后,今后“安达保险有限公司”将不再存在。而此项分析也得到接近华泰保险集团人士的认同,该人士透露,安达集团确认不会以单独保险牌照形式进行出售,工商注销程序将逐步完成。
此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院长助理王国军还对中国网财经记者分析表示,本次保险业务受让完成后,保险公司的产权更为明晰,名正则言顺,业务开展时将甩掉股权和战略不明方面的羁绊。同时,也应注意管理层和战略层面的稳定,防止人才和业务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