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域不再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后,广东省东莞市明确首套房(无购房贷款)最低首付两成,利率下限4.1%。
1月9日,东莞市住建局更新“莞e认购”小程序中的温馨提示内容,并对“关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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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政府调控要求,经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自2023年1月6日起,东莞市全市执行的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为:
(一)对首次购买住房(无房屋登记信息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利率下限为LPR-20BP(即4.1%)。
(二)对购买首套房(无房屋登记信息、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LPR-20BP(即4.1%);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三)对拥有一套住房,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再次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为LPR+60BP(即4.9%)。
(四)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在2023年1月6日前(不含1月6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
按照新政,当前东莞市执行的是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即LPR减20个基点,为4.1%。
另按照1月5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的通知,决定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根据中指研究院发布的数据,2022年第四季度以来,东莞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有下行趋势,尽管10月份新建住宅环比上涨0.01%,不过11月新建住宅环比下跌0.5%,12月延续下降趋势,环比下跌0.42%,新建住宅价格环比跌幅在百城中排名第五。
在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目前东莞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90万元、二套房50万元;贷款利率首套房5年及以下2.6%、以上3.1%,二套房分别为3.025%、3.575%。
另按照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同时,东莞市其他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暂停实行限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