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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10家免税企业行政指导会,对免税品网上销售的售后服务、信息披露、格式条款等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免税企业严格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共同改善消费条件、促进消费恢复扩大。
为此,中国中免、海南免税、中免日上、中出服免税、中侨免税、王府井、深圳免税、珠海免税、海旅免税、海控免税10家免税企业,向社会发出《关于改善售后服务、提升消费体验的公开承诺》,承诺自愿履行包括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完善商品信息披露,做到商品分类科学、信息披露充分、价格公平透明;全面保证商品质量等承诺,并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