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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财政要扩大有效投资,也应加强融资规范,注重防范化解风险。应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化存量、控增量”,进一步规范政府、社会资本融资行为,避免新增隐性债务上项目、铺摊子。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在支持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当前,财政仍有较大空间和有利条件加力提效,以强信心、稳经济、促发展。目前,我国政府法定负债率低于国际通行的60%警戒线,也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水平。同时,近年来隐性债务稳步下降,风险逐步缓释。总体看,政府债务虽存在局部风险,但风险总体可控,具有较大发力空间。财政可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入手,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精准施策,助力企业减负增能,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其中,“加力”是统筹财政收入、财政赤字、贴息等政策工具,适度加大财政扩张力度,“提效”则是通过助企纾困、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等,提升政策效能。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优化,积极财政政策效果将有力显现,推动经济回升。
积极财政要扩大有效投资,也应加强融资规范,注重防范化解风险。总需求不足,是当前经济运行的突出矛盾,需发挥好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扩大有效投资依然是稳增长的关键引擎,要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打好投资政策组合拳,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带动全社会投资,引导资金更多投向供需共同受益的制造业、新基建等领域。备豫不虞,还需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化存量、控增量”债务治理思路,进一步规范政府、社会资本融资行为,重点推进融资平台债务化解和市场化转型,避免新增隐性债务上项目、铺摊子。
开好政府举债“前门”,保持合理赤字水平及债券规模,提高投资规范性和效率性。适当扩大国债、一般债、专项债规模以及预算内投资等,并扩大专项债投向和资本金范围。政府举债要与偿债能力匹配,要合理分配债券额度、确定投资规模,在算好“经济账”与“综合账”基础上,加大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持续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投资拉动力。同时,应压实地方主体责任,落实“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解决部分项目储备不到位、质量不高、收益不平衡、支出进度慢等问题。加强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挂钩,提升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注重债务可持续性。
发挥财政政策对社会资本撬动作用,加大对民间资本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应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规范发展、阳光运行PPP、特许经营等,严禁违规举债。通过财政政策激励民间资本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实体投资,并积极利用REITs等盘活存量资产。地方政府也应切实解决市场准入、融资落地、信用履约等方面痛点,但不可脱离当地财力、做过头承诺。
重点加强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规范。一是注重地方财政承受能力、杜绝新增隐性债务,规范信息披露和融资行为,尤其是企业发债、银行授信、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应基于商业化原则开展,不与政府信用挂钩,管好新增融资的金融“闸门”。二是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债务和资产,完善承接专项债项目的会计制度,进一步打破政府兜底预期,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和风险分担机制。三是理顺政企关系,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政府应依法合规提供资金、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等,以提升其造血能力,形成政企界限清晰、责任明确、风险可控的良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