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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了《2022年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262家企业生产的295批次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共对262家企业生产的295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6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1.0%。
抽查结果显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中华A”,000017.SZ)、浙江钻豹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永久自行车有限公司、云南联发科技电源有限公司、广东金华达电子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浙江超维阿里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宝能电源有限公司、山西星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均不合格。
其中,标称格林美(武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规格型号PE6Y0021;生产日期/批号2022-07-14)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为低温放电,过充电(GB/T 36972-2018)。受检单位为长沙市雨花区路路通益佳供应链管理中心,承检机构为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格林美(武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格林美”,002340.SZ),持股66.94%。
格林美2022年半年报显示,格林美对子公司格林美(武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