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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债券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对上海法院2018-2022年受理的债券纠纷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案件数量冲高回落,纠纷联动效应明显,案件数量于2019年达到高峰,近两年呈现整体回落趋势,债券违约风险有序释放。债券纠纷与其他融资类案件常联动出现,围绕债券评级下调、估值调整等引发了一系列与资管产品相关的衍生纠纷。
原告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被告类型呈多样化趋势。《报告》指出,96.17%的案件原告为机构投资者,违约纠纷持有人自行起诉占比达95.04%。被告涵盖债券发行人、担保人、中介机构及债券投资者等四类,中介机构的涉诉比例为7.6%。
《报告》显示,纠纷涉及发行、交易、偿付各个阶段,公司债券交易纠纷占比为90.76%,案件类型以债券违约为主。
上海法院五年来审理的债券违约案件共涉及51家发行人、112只债券。违约债券种类多样,违约情形以到期违约为主。案件程序性问题较多,实体法律争议较为典型。《报告》中指出,案件管辖权争议较为突出,但自《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确定统一管辖规则后,管辖权异议案件比例由47.93%下降至20.83%。被告通常对应付债券本息没有异议,各案件争议焦点比较类似。
案件处理方式多元,申请强制执行超六成。《报告》显示,案件结案方式包括调解、撤诉、判决和管辖权变更等。其中以调解、判决方式结案的案件中,申请强制执行率达64.67%。
据院方表示,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统一逐步推进,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法治体系日益完善;但同时债券违约事件频发,违约规模快速增长,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债券纠纷案件数量随之大幅上涨,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债券市场风险的有序释放和平稳化解,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金融法院对该行业的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和分析,以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据院方表示,这是上海金融法院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以来,继2022年首次发布《私募基金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后,常态化落实该项制度的又一份行业性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