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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认为,“35岁职场门槛”与社会发展趋势背道而驰。他建议,加大反年龄歧视就业立法和执法监督力度。强化法律制度保障,明确就业年龄歧视判定标准,增加监管处罚可操作性,对各年龄段劳动者给予平等就业保护,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将年龄作为招聘、晋升或辞退的红线。对用人单位有形或无形的年龄限制做法,加强劳动行政监察和群众监督,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普法工作,引导劳动者运用法律保障平等就业权。同时,加强对中高龄劳动者就业服务。政府、用人单位等应完善职工培训机制,扩大中高龄劳动者教育资源供给,提供更多岗位技能、再就业培训等精准服务,提高其就业率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