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赵婷婷
将重点巡查违规收集、利用用户个人信息等问题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日正式发布,提出要引导在线旅游经营者加强旅游者个人敏感信息保护,防止超出合理经营需要收集旅游者个人信息,采取切实措施避免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虚假预订等侵害旅游者权益行为。相关部门将重点巡查在线旅游经营服务信息内容安全,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违规收集、利用用户个人信息等问题。
(相关资料图)
加强旅游者
个人敏感信息保护
《意见》要求,各级主管部门要指导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强化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核,对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资质等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记录并保存旅游合同履行情况、投诉处理情况。督促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加强审核人员培训、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和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审核,确保平台信息内容安全。
《意见》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对上架的旅游产品或者服务做好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从预警识别、算法推荐、举报处理、内容审核、风险提示等多环节加强产品安全保障,对涉及旅游者数量多、容易造成人群聚集、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或旅游者投诉集中的产品提前进行核验。
《意见》提出,要引导在线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旅游者个人敏感信息保护,防止超出合理经营需要收集旅游者个人信息,采取切实措施避免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虚假预订等侵害旅游者权益行为。强化对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产品的监测、发现、判定和处置,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切实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重点巡查售卖
“不合理低价游”等问题
《意见》建立健全以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为核心的产业链监管机制,完善网络巡查、动态监测、情况通报、行政指导、行政约谈、问题移交等闭环监管机制,推进在线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重点巡查在线旅游经营服务信息内容安全,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违规收集、利用用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在线旅游经营者通过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方式予以提醒、警示、制止,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同时要求,要加强和改进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施管理措施,强化信用监管的震慑作用。组织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推进分级分类监管。鼓励在线旅游经营者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将守信情况纳入质量等级评定。支持在线旅游经营者参与“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发挥在线旅游平台的数据优势。
规范平台内经营者
旅游产品预售业务
《意见》提出,探索平台经营旅游预售业务。探索具备业务流程数字化和供应商信用评估能力的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依法经营旅游产品预售业务,规范平台内经营者的旅游产品预售业务,进一步强化产业链的数字化管理水平。督促在线旅游经营者切实履行优先退赔承诺、供应商和产品审核义务、旅游产品的退改义务,加强预售资金监管,防控过度销售、履约困难和集资诈骗等潜在风险。
此外,推动在线旅游数字化营销,支持在线旅游经营者利用网络直播、短视频平台开展线上旅游展示活动,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培育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推动乡村振兴、文旅融合、文明旅游、旅游公共服务取得新进展。支持在线旅游经营者与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加强协同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