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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召开,总结全国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各项要求全面落实,推进改革进一步落地见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科技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疾控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相关立法取得重大突破、工作机制初步健全、工作方法不断创新、技术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案例实践有了质的飞跃。
会议要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压实地方党政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督导考核,继续大力开展案例实践,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积极推动将改革成果纳入法律,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逐步实现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