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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两项部门规章进行解读。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局长崔钢当天在会上介绍“两个规定”情况时表示,近年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总体平稳可控,但是,一些特种设备单位还存在因未依法配备配齐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职责未落实到岗位,而造成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设备带病运行等突出问题,需通过有效手段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据介绍,“两个规定”主要是通过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总监、特种设备安全员等关键少数人员职责,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确保压力传导到企业一线人员。
以“电梯”为例,在住宅电梯领域,电梯使用涉及楼宇建设单位、电梯生产单位、电梯产权单位(或共有产权)、物业服务企业、维保单位等多个主体。这次,相关规章不仅明确“实际行使电梯使用管理权的单位”作为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同时还专门列举了各种情况下使用单位的确定方法,让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能够落到实处。
据悉,“两个规定”于4月4日发布,5月5日起施行。崔钢进一步透露,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实施“两个规定”为契机,在全国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严格开展执法行动,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两个规定”作用,切实减少违法违规行为,降低故障率、事故率,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治理水平,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