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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意义重大
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发布的《2022年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新型研发机构共计2412家,同比增长12.7%。新型研发机构一般被称作“四不像”,是因为这些研发机构“不完全像大学、不完全像科研院所、不完全像企业、不完全像事业单位”。凭借全新的组织形式和体制机制,新型研发机构在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比传统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主要“新”在体制机制——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这样的特质决定了新型研发机构在成立之初,便树立了面向市场、服务产业的创新目标,围绕实际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以武汉光电工研院为例,他们瞄准光电子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打通了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
近年来,伴随着一系列支持政策出台,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加速落地并稳步发展。这些新型研发机构在集聚高质量人才、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作用显著,成为推动创新的生力军。同时,在协同创新、人才吸引、科研合作、前沿技术增量供给等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探索了科技、产业、资本等要素结合的有效途径。
同时也要看到,这些新型研发机构整体上仍处于探索阶段。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科技创新成为关键变量,新型研发机构在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化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可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意义重大。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挥更大作用,需要继续强化政策引导。要进一步细化新型研发机构分类、经费资助、人才引进、税收优惠、股权激励等支持政策;支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发挥优势,和企业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制定针对性更强的扶持政策。比如,在经费资助上,要鼓励多元化投入;在资源配置上,增强其资源聚集和产业提升能力。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挥更大作用,还要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在体制机制上的创新优势,进一步推动制度创新,充分释放创新主体活力。如深化科研自主权、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等改革,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的激励机制;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建立健全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的绩效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支持。通过政策引导和措施保障,不断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从而进一步优化我国科研力量布局,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