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中小学校,以“防范校园欺凌”等为主题,为师生送去一堂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举办“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同学们开启一场别开生面的“检察院体验之旅”……
这是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全省“护苗”专项行动决策部署工作的具体举措,也是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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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未来和希望。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近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立新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省、市“护苗”专项行动方案,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海口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勇当“护苗人”
今年2月16日上午,海口市检察院向两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并对其中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司法社工、辩护人参加了不公开送达仪式。
近年来,海口市检察机关勇当“护苗人”,在办案中坚持“双向保护”原则,一面将“走错路”的孩子拉回正轨,一面为受伤害的孩子全面“疗伤”,让“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理念落地生根。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海口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惩治。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91件14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1件198人。
据了解,海口市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2023年共对32名犯罪情况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司法温度促其改恶向善。
当前,全市检察机关惩戒和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更加全面,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其中,在办案履职中发现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有针对性制发《督促监护令》146份,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开展以“心理救助+亲职教育”为形式的家庭教育指导391次,指导父母强化家庭教育。
海口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综合救助,今年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238次,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早日走出心理阴霾。联合多部门提供就业帮扶、司法救助,协助就业79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6.5万元。
做好“守望者”
网吧、KTV、宾馆等经营性特殊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极易引发、诱发违法犯罪问题。为此,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对辖区住宿经营场所常态化检查,就违规经营者进行严肃整治。
2023年以来,海口市检察机关深挖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治理漏洞,立案12件,磋商12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记者注意到,为拓宽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保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团区委和区妇联会签《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联合工作机制》,并聘任14名一线教职员工、妇联干部等担任首批涉未公益诉讼观察员。
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以未成年人活动主要场所作为公益诉讼切入点,梳理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负面)清单28项,为开展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及公益诉讼观察员移送发现的线索提供参考。
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发出多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答复。与辖区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会签一系列工作机制,拓宽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加强未成年学生人身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千案展示案例。
培育“接班人”
“同学们,学会自我保护,守住法律底线,才能拥有光明的未来……”近日,海口市检察院“海口未检椰芽团队”检察官来到海南华侨中学,为师生送去一场以“构筑六大保护 护航少年人生路”为题的法治教育课。
今年以来,海口市检察机关以“海口未检椰芽团队”为依托,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目前,32名院领导、64名检察干警担任97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100余次。
守护“椰芽”,护航成长。海口市检察院于2018年5月组建海口未检“椰芽”团队以来,将市区两级检察院干警纳入团队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共同开展“法治进校园”、未成年人帮教及司法保护等活动,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打造海口检察新品牌。
新使命新担当新作为。据介绍,海口市检察院结合省、市“护苗”专项行动部署,将持续抓好未成年人检察各项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贡献检察智慧、体现检察担当、传递检察温度,让“检察蓝”成为未成年人“保护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