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协调在管理中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财政监管也不例外。安徽专员办在财政监管日常工作中,注重主动、及时、有效地做好对外沟通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工作中各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助力提高监管成效。
一、事前做好业务联系和宣传。宣传联系到位,监管双方保持互动尊重,能够进一步提高认识,获得理解、协作和支持。监管业务开展之前,与被监管单位及时联系,适时走访,宣传所开展工作的背景和目的,共同商议具体安排和实施步骤,工作起步之时就建立起互通协商的平台。
二、事中做好信息分享和透明。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注重建立和谐顺畅的工作机制,保持与被监管单位人员的沟通、交流、互动、协商,及时把情况搞清楚,把问题说出来,把依据找准确,在双方信息对称和共享的环境下,推动工作进展。遇到沟通障碍时,也是以积极心态理性、耐心地对待对方意见,不强权或回避。
三、事后做好意见征询和反馈。工作完成形成意见或报告时,及时反馈有关意见,一方面坚持原则,多做宣传和解释;一方面实事求是,多换位思考。在听取对方意见和建议时,体察对方角度和立场,打破自身思维定势,坚持维护好原则问题,具体问题在双方尊重、理解、共商前提下努力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