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低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合规性和公平性,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办社〔2016〕5号)要求,近日,深圳专员办采取“五步骤”,确保低保补助资金专项核查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学习政策文件,把握工作要求。
收到财办社〔2016〕5号文件后,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提出指导意见,要求业务处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全面掌握核查内容。业务处立即成立了低保核查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在研读文件内容、把握监管原则与监管重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方式,制定核查方案,为做好核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请示沟通,推动核查开展。
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监管是今年一项新的监管事项。为做好此项工作,深圳专员办在深入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一方面多次向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请示,就监管工作要求、流程、范围等细节内容接受指导,细化核查具体方案。另一方面,主动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民政局沟通,传达文件精神,了解低保情况,并专门致函对相关部门配合本次核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请相关部门及时提供低保对象档案、审核审批规程、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标准制定、调整方法等核查所需的相关资料,确保核查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开展监管核查,突出点面结合。
在具体核查过程中,深圳专员办通过全面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深圳市2015年度全市范围的低保补助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在市级层面,听取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落实2015年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的情况报告,了解深圳市低保工作整体情况。在各区层面,对福田区、罗湖区进行了重点抽查,通过查阅低保对象档案、比对资金发放台账、与社区工作站人员座谈问询等方式,做好工作记录,确认低保对象审批认定程序的规范性、资金使用的精准性。
四是及时反馈意见,督促边查边改。
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个别问题,逐一审查核实,及时向街道办、区民政及财政部门反馈意见,督促其查找原因,并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做到主动问询、边核查边整改,确保低保审批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科学合理、低保政策落实到位。
五是反映实际困难,提出政策建议。
为做好后续低保监管工作,此次核查除重点关注监管事项与存在问题外,深圳专员办还向财政部反映了当前深圳在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并提出完善顶层设计、共建核对机制、健全救助措施、双重动态管理、提高违法成本等政策建议,与各相关部门保持密切工作联系,形成详细的工作报告,为后续监管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