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今年以来,南昌经开区三举措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拨付“零差错”。
一是出台财政资金大额支出回访核对制度。
对代理银行在受理南昌经开区财政局开具的20万元及以上财政拨款支付单据后,当日与该局进行电话回访核对支付单据的相关拨款要素。
二是建章立制印发资金安全管理内部控制文件。
严格资金控制,资金控制按“岗位分工”、“票章分管”、“印鉴分管”原则,力求达到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目的,从制度上有效保障资金的安全、完整、合法;严格管理印鉴和票据。印鉴实行专人负责,分人管理。印鉴保管人临时外出经局长同意后由其委托他人保管。每位负责保管印章、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做到人走柜锁;强化对账,做好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岗、出纳岗必需及时完成银行对账工作,如有未达帐项,出纳需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交由会计核对,以保证帐证、帐帐、帐实、帐表相符。安排专人负责整理、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同时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提供会计档案资料或泄密。
三是严格管理各种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政府明确具体项目、指定的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目前该区制定了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如:社保、救灾等)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改变支出用途。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变更项目名称或调整预算的,业务部门需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政策依据和说明,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批程序进行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拔付。该区财政局将会同业务部门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