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是财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6年,中山市在本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资金管理目录的基础上有序整合,将最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整理并汇编成册,进一步有助于各部门、各镇区及时了解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业务的相关政策要求,完善专项资金管理。
一是清理整合,整合“一个部门一本专项”专项汇编。在2015年修订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目录的基础上,为积极响应中央、省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要求,按照“一个部门一个专项,没设专项的部门不新设专项”的原则,清理整理了21大类,74小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出台或者更新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将2016年4月前修订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汇编成册发给各预算单位参阅。
二是严控新增,优化专项资金信息化管理模块。严格做到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设立外,在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出台新增加的专项资金支出政策和措施。并通过优化信息化管理模块,实现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对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管理机制提供及时有效的渠道,如实时查询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情况以及专项资金存续年限、剩余年限等,同时利用上传文件功能实现对专项资金有关文件依据和管理办法实施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效率。
三是动态调整,实现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有机结合。专项资金预算实行“一年一定”,每年与各部门单位实际发展需求结合,对于需要按规定及时调整项目和计划的,对于要素发生调整的专项资金,于专项资金要素发生变化后一个月内完成对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维护。同时,有关监督部门也及时掌握各单位专项资金现存数量以及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并可通过有关报表直观对比三年期各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总额以及使用情况等,加强专项资金执行监督管理。
四是到期退出,形成科学管理与资金统筹机制相互衔接。对于期限到期不再延续或撤销的专项资金项目,通过专项资金到期退出管理功能该功能进行科学管理,将该类项目归入已退出的专项资金界面。一方面,清晰分类已到期或撤销的专项资金项目与现存有效执行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另一方面,将未能有效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项目,通过加大财政资金你统筹和存量盘活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