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把好预算下达的关口,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对“三公”经费实行口径全覆盖,市财政局预算科发挥总调度的作用,负责将市直部门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指标纳入预算管理,在下年初预算时同预算批复一同下达至各市直部门预算单位,并要求所有市直部门预算单位都在本单位门户信息网上公开自已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是严守指标底线。每年市财政与纪委都共同研究“三公”经费的核算标准。在标准核定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发挥总控制的作用,负责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及“三公”经费预算指标的管控和追加,所有市直部门预算单位除机构合并、职能改革等特殊原因,一律不允许再对指标进行追加。
三是严把进度控制。市财政信息中心将指标数下发至市直部门预算单位的报账系统,并对指标进行信息化监控,一旦指标用完,立即在报账系统停止报账。每月末、年中及年底,出具一份“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明细表,实时监测单位的指标使用情况。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检查,由市纪委牵头,财政局联合市审计局在春节、端午、中秋、元旦节的节前节后,对重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违规报账、违规接待等问题,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通报。
2014年、2015年两年,怀化市直部门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年均下降30.9%,指标节约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