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春市政府印发《宜春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召开工作动员会,从9月起,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作为综合改革的第一步,从9月1日起,市、区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并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大力降低药占比,逐步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为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宜春市、区两级财政将加大投入,实施“三确保一补助一倾斜”政策:确保城市公立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基本工资总额由财政负担50%;确保编制内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生活补助按政策足额及时发放;确保医院在编在岗人员“五险一金”由财政按补助基本工资部分和单位缴费比例计算负担到位;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收入的10%由财政列入有关项目补助,专款专用;落实对传染病、职业病、精神病防治和中医、妇产、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