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核实审定失地农民人数。县财政会同国土、农业、农保和劳动保障部门深入乡镇村组仔细核对符合失地标准的农民人口数。经过核实审定该县现有失地农民人数为5794人,其中2012年为4114人,2013年为705人,2014年为975人,2015年未变与2014年相同。
二是依法依规按标准测算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严格按照2012年110元/人/年、2013年150元/人/年、2014年200元/人/年、2015年250元/人/年、2016年3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测算,2016年代缴资金为106.47万元;严格按照2016年失地农民养老金为263元/人/月标准进行测算,2016年失地农民养老所需发放资金为328.86万元。
三是积极筹措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所需资金435.33万元。对于发放资金按季度“一人一卡” 足额拨付到位;对于代缴资金每半年将所需代缴资金划拨给农保系统,进入个人帐户,确保失地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保”,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神州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