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全市快递物流业快速发展,结合实际,榆林市财政局积极协同配合,搞好服务保障。采取“三项措施”促进快递业全面发展。
一是设立专项资金激励快递业发展。今年在财政短收,收支困难的情况下,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市级快递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1900万元,用于快递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快递物流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及快递标准化新能源投递车辆购置补贴,并出台市级快递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管理。
二是加快支出进度推动项目建设。截止8月底,已下达专项资金1017.6万元,其中,下达物流园区建设资金400万元,支持榆林市久旭快递物流园区二期工程建设,目前该项目所有仓库的钢架结构已经完成,约占总工程量的50%左右,预计10月能够主体全部完工;下达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用于市邮政管理局建设邮政业监管与服务平台和设置联合执法监管办公室、采购通道式X光安检机;下达各县区快递标准化新能源投递车辆补贴资金117.6万元,用于购买新能源面包车89台,新能源三轮车143辆。目前,均已进入采购实施阶段。
三是强化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级快递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并实行快递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理顺和明确拨款流程,使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同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明确责任追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