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金溪县扎实有序推进了“两癌”筛查工作,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提高广大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一、组织领导到位。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县妇联、卫计委、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金溪县农村妇女“两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调度和督导全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及组织培训,定期向省、市报告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宣传发动到位。各乡镇指派专门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媒体、标语、宣传栏、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咨询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农村妇女真正了解开展“两癌”检查的目的、意义。同时,做好妇女“两癌”的相关知识、检查涂片方法和要求、组织分类方法、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的培训,从而提高农村妇女对“两癌”的认识,增强参与意识,使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职责明确到位。出台了《金溪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单位及乡镇街道的职责,重点明确了承担“两癌”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职责及监督管理措施。
四、资金监管到位。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财政部门负责检查经费的筹集与管理,按照宫颈癌检查费用60元/人、乳腺癌检查费用80元/人的标准,金溪县财政年度预算筹集资金近50万元,按检查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县财政及时调整支出结构,核定农村“两癌”检查补助经费,将专项补助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拨付给医疗保健机构,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上级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