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省人社厅和财政厅的安排,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一调整。
据了解,这次调整的范围是,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调整的主要政策:
一是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是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3.5%增加。
三是适当倾斜。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再增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再增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再增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再增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再增50元;年满90周岁再增60元。这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根据工作安排,漯河市为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9月底以前完成并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