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能报销又给补偿,祁门县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对当今住院看病、特别是看大病有如此好的报销补偿政策感受颇深,认为这项民生工程是真正惠及到广大民众、解除一部分农村人口因病致贫的一把金钥匙。
这是祁门县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受益年龄最小的的患儿,她叫红红,今年在出生仅11个月大时因患双侧感音神经性耳聋转送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治疗。痊愈后,小红红总医疗费用花去了32万多元,这笔开支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好在出院时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给报销补偿了18.5万元,意外的是回乡后新农合机构在大病保险资金项目中又给赔付了6.9万余元,两项合计减轻了其家长负担25.4万元,这让红红一家感慨良多,十分感激国家这项惠民好政策,这也是祁门县今年目前受益新农合医疗保险最多的一例。同年,历口镇75岁的参合农民黄某因脑出血送至祁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总医疗费支出9.5万余元,出院时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为其报销补偿了6.89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又赔付了0.5万余元,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既补偿又赔付,让黄某一家一下子减轻了7.4万元的负担。
今年截止目前,祁门县已对所有纳入大病保险范围的大病参合患者的医疗费用在报销补偿后进行了保险赔付,总赔付352人次,赔付资金186.97万元。
据了解,2016年祁门县新农合管理机构从参合农民个人缴纳的120元参合资金中提取20元为每位参合农民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祁门分公司购买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并且将参合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由2015年的2万元降至1.5万元,各费段的大病保险补偿比例较2015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同时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不再受病种及自费药品、自费材料等条款限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参合患者的家庭经济压力,此外大病保险及时赔付也解了参合患者的燃眉之急,新农合大病保险已经成为减轻农村患病家庭负担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