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属地中央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工作,充分发挥专员办“派”“驻”优势,贵州专员办根据财政预算监管工作规范和专员办内部控制规范等要求,坚持加强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前瞻性和主动性,力求在审核尺度、审核文本、审核流程上不断细化,进一步夯实预算审核的基础工作,在提高部门预算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促进属地中央单位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突出审核的及时性,提高规定动作时效。
预算审核管理链条环环相扣,一个环节滞后将影响到整个部门预算的安排。办领导高度重视,反复强调审核工作要与预算司时限要求保持步调一致。牵头处按照基础人员信息数据、事业单位增人、规范津贴补贴、项目支出绩效、新增资产等各项审核工作规定时限,倒排工作时间表,将审核工作签报、系统录入及说明、审核分报告和汇总报告等审核关键环节的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逐一下达到相关业务处。各处室层层分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遵循每一项任务的要求,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节奏,加班加点完成了审核工作。
二、突出审核的规范性,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部门预算审核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预算安排准确性,关系到预算执行,关系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审核工作中,贵州专员办严格执行预算司各项要求,随时保持与预算司、部门司、主体司的密切沟通,掌握审核标准,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各处室严格工作程序和流程,特别是坚持审核工作签报严格按照办内公文流程办理,做到审核全过程留痕,签报呈办领导的时限,至少要提前2个工作日。所有审核结果必须经办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录入预算监管一体化系统,各处不得以时间紧或工作来不及为由,简化内部管理程序,更不得出现“先录入再报告”等“先斩后奏”现象。工作签报以一部门一签报的形式报送,完成一户,汇报一户。涉及人员大幅变动、项目大规模调整、事业单位增人和新增资产等重大事项,要随时报告办领导,强化上转下达,沟通反馈。
三、突出审核的前瞻性,优化审核工作方法。
部门预算审核工作是专员办的一项长期的、相对固定的工作。各处要勤于归纳、善于总结,研究部门预算审核工作的基本政策、基本情况、基本问题和基本对策,在健全审核工作方法,完善审核工作机制上多思考,多实践。如因遇到困难不能及时完成,经办人和处长要逐级报告,请示分管领导,及时处置疑难问题。牵头处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的作用,健全审核工作流程,将好的审核方式方法固化为审核工作的具体流程,强化工作流程关键环节的把关,统一审核尺度、统一审核文本、统一审核流程。审核期间,每周由牵头处组织一次部门预算审核例会,办领导参加,研究审核问题,总结审核经验,加强工作协作。
四、突出审核的主动性,优化监管资源配置。
各处负责人要做到统筹兼顾,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在当好指挥员的同时,身先士卒做好战斗员,承担预算监管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经办人要提前谋划,主动出击,针对预算审核的常见问题,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发挥好一线战斗员的主观能动性。工作中,还要充分调动被审预算单位的力量,借助对方的人力和物力推动审核进程,加快审核节奏。邀请部分三、四级单位较多的中央二级预算单位派人参与审核的具体工作,减轻我办工作压力的同时,以审核代培训,以审核促管理,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申报和提高监管合力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