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创业扶持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多渠道筹集建立县级创业扶持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50万元,采取贴息、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劳动者创新创业,实行创业初始信用贷、创业发展信用贷以及给予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运行补贴等。
二、实施四大创业保障工程。一是创客逐梦工程。为大众创业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工作、网络、社交和资源共享空间,推动创新创意成果转化及与社会资本进行对接。二是创业领航工程。加大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实施力度,打造创业创新人才培养载体,激发大众创业热情,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和素质。三是创业筑巢工程。整合利用现有闲置资源,提高现有青年创业园、小微企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农民工创业园等利用率,新建电商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场地支持。四是创业融资工程。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产业培育发展引导基金、创业扶持资金等促进创新创业的杠杆作用,提高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创业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壮大创业投资规模,破解创业融资难题。
三、推进重点群体创业。一是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业。深入实施青年创业计划,从加强创业教育培训、提供资金和创业场所支持、加强创业公共服务等方面综合施策,为青年和大学生创业提供有效支持和服务。开展青年创业园、民营孵化基地创建,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承载能力。培育符合青年创业特点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互联网+”和现代服务业等高成长性项目,打造一批青年创业精品项目,引领更多青年投身创业创新活动。二是鼓励高端人才创新创业。紧紧抓住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战略机遇,将吸引高端人才来青创新创业纳入促进就业创业的总体规划。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学历、户籍等限制,吸引集聚国内外、省内外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团队及留学归国人员等高端人才来青创新创业。根据人社部门相关规定,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在创业服务、场地支持、融资渠道上提供支持。三是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将农民工、复退军人返乡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紧密结合青阳县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指导和帮助返乡人员选准选好创业项目。鼓励返乡人员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互联网+”和农村电子商务,支持返乡人员网上创业。在符合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盘活农村存量非农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外出务工农民、复退军人返乡创业。积极组织返乡创业人员与企业、市场和园区对接。落实各项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加大对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的信贷支持力度。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提供返乡人员创业指导和服务。四是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落实针对大学生村官创业的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建立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加强针对大学生村官的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激发大学生村官创业热情,提高大学生村官创业能力。积极做好创业项目推介对接工作,推动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与农业、科技推广项目有效结合。鼓励大学生村官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产业项目。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提供借贷、融资和补助等支持。
四、打造两大服务平台。一是打造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县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建立高水平、专兼职的创业导师队伍,吸纳有实践经验的创业者、职业经理人和其他专业人员加入,为创业者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二是搭建创业创新竞赛平台。按照“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运作”模式,支持相关部门、社会团体针对不同群体组织开展创业创新项目竞赛,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扶持创业大赛项目落地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