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实施意见精神,以省农业“机器换人”推进行动三年计划为指导,今年乐清市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推进农业“机器换人”进程,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强化制度保障和退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多举措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步伐,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一是加快农业“机器换人”进程,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升资金拨付速度。今年已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三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273台(套),硬质育秧盘232950只,涉及补贴资金406.795万元,其中,县级对国产联合收割机、植保无人机、育秧盘等追加补贴资金102.995万元,增加了农机装备数量,提升了农机科技含量。
二是强化农业“机器换人”制度保障,推出农业机械综合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增强抗风险力。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和个人购置纯农田作业拖拉机等投保实施财政补贴,标准为保费的80%,为全省最高,实现了乐清市农机综合保险零突破。截止9月12日,乐清市投保农机综合保险246例,保费达21.071万元。
三是推进农业“机器换人”退出机制,加快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优化农机装备存量结构,截止8月底,报废农业机械116台,涉及资金26.4万元,完成率达81.23%。
四是构建农业“机器换人”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形成良好辐射效应。乐清市创建了农机化示范镇3个、示范基地13个、示范中心39个,基本构建起了适应家庭承包经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和机械化作业需求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的通知》(浙财农〔2016〕66号)精神,推动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组织化发展,乐清市将启动试点工作,选出3家水稻产业和1家茶叶产业有服务组织为项目实施主体,使之向大规模整建制服务转变。
五是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安全管理,坚持“警农合作”运行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大对纯农田作业机械与上道路运输拖拉机安全监管,稳步推进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并以柳市镇、虹桥镇为试点,在全省率先开展政府购买农机免费实地检验工作,为农业领域“机器换人”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