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湛江市财政教科文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五注重”推进了湛江市教科文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注重教育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支持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
紧紧咬住“2015年建成教育强市”目标,全市财政、教育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精心指导下,不断优化学校布局结构,增强优质学位供给能力,助推城镇化进程。截至2015年底,全市教育强县(市、区)、教育强镇(乡、街道),由2010年的零到已实现百分之百全覆盖,覆盖率比全省的分别高出12.3和5.8个百分点,教育“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圆满完成。
(二)不断强化教育保障能力。
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年加大财政对教育支出力度,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教育共支出310.8亿元,年均增长15.44%。想方设法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共筹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4.25亿元、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1.28亿元,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发展建设。积极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标准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教师绩效工资“两相当”、边远山区教师岗位津补贴、国家助学金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等等体现教育公平补助政策。
(三)城乡区域均衡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
为推动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城区学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读书和城镇“大班额”问题,我市出台了城区学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奖补方案、湛江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专项资金奖补方案。2015年有6个县(市、区)被国家认定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1个县(市、区)已通过省级督导并近期接受国家认定。至此,全市10个县(市、区)已累计有9个被国家认定、1个通过省级检查,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全面落实。
一是全面落实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政策。二是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提早执行新标准。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从2013年已开始高于省补助标准,2013年我市按照3000元每生每年基准定额乘以折算系数给予中职免学费,部分学校免学费标准已高于3000元。2015年我市贯彻落实省民生实事任务,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标准至3000元每生每年。同时对原补助标准超过3000元的中职学校按照原补助标准执行,为此财政共超额配套补助资金230万元。2015年,我市共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学生46070人,中职免学费补助金额达到14051.1万元,2016年将按省的文件将标准提高到3500元每生每年。
(五)出台政策力保教育重点。
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的各项政策,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增加本级教育支出,提高公共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所占比重,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大财政投入的政策措施,力保教育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廉洁省运,确保14届省运会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机构运作顺畅,形成工作合力。
省运会筹委会财务部由市财政局牵头组建,下设预算审核处、财务核算处、资产管理处三个处室。局领导高度重视省运会财务工作,分管教科文的副局长驻筹委会办公,主持财务部日常工作。局从各科室抽调5人充实到财务部,分别负责筹委会的预算管理、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接待站经费结算以及资金拨付工作。局内部建立对省运会经费支出的快速运作机制,明确相关科室的职能和责任人,确保筹委会资金及时到位、快速运转。
(二)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
2014年制定了筹委会预算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管理规定,以及经费开支的报账规定和流程等。2015年又相继补充制定了《省运会测试赛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省运会男子甲组足球竞赛经费开支标准》、《省运会湛江赛区会期经费管理办法》等,为规范省运会各阶段赛事和市筹委会各部门的经费支出提供依据。
(三)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支出审核。
为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财务部制订了各种经费支出的报账规定和流程,举办了筹委会各部门报账员培训班,从报账审批和经费审核上严格把关,确保每一笔支出合法、合规、合程序,有效地将各项支出控制在预算之内。本届省运会首次将青少年和中学生运动会合并举办,22个代表团参加,运动员达到了1.53万人,支出控制在1亿元以内,实现了“精彩省运、节俭省运、廉洁省运”的目标。
三、注重文化投入,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为认真落实文化投入政策,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发展,2015年市财政安排各类文化资金近10311万元。大力实施“送科普、送戏、送电影”工程,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改造,积极利用乡镇文化站基层文化平台作用,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高群众的文化质量,继续做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站、文化室的免费开放,市文化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四、注重规范资金管理,开展对口专项资金检查
(一)开展教育专项经费检查。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2015年度省财政对市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检查的通知》(粤教财函〔2015〕106号),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省教育检查工作小组完成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检查。
(二)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检查。
我市财政部门、教育部门以及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地联合组成检查组,每学期到各学校核实受助学生人数,做到层层监督把关,杜绝虚报冒领行为。建立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收支核算专账和分门别类的专门档案管理,健全和完善国家助学金的签领和发放手续,通过银行进行国家助学金统一发放,强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管理。
(三)开展省(含中央)科技专项资金检查。
2015年我市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省(含中央)科技专项资金检查,涉及金额2194万元(2012年1217万元、2013年977万元)。针对检查发现大部分资金使用单位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对资金使用单位严肃提出整改和完善意见,要求其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且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专项审计,以确保科技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五、注重政策落实,促进相关社会事业发展
(一)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推动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省运会比赛场馆建设;足额安排市体校、跳水学校和体育场馆人员和公用经费;安排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工程配套资金,积极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兑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按照政策规定,坚持积极推进、稳慎实施、协调配合、严格政策、规范操作的原则,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目前我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都已经全部兑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